马四维
大连工业大学以“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,有损国格、校誉”为由,拟将二十一岁的女学生李欣蒔开除学籍。所谓“罪行”,不过是一段双方自愿、却被男方恶意公开的一夜情。校方援引的校纪把“国格”塞进了学生的床单,像是把男人的鸡鸡随意掏出挥舞,又在舆论的尴尬里仓皇塞回。荒诞之极,却映照出一种挥之不去的公共幻觉:只要打上“国家尊严”四个大字,任何私生活都能被按在道德祭坛上点天灯。
先看事实:2024年12月,乌克兰退役电竞选手Zeus在上海Major期间与李同学发生性关系,并将未打码的视频传到粉丝群里,用“easy girl”等侮蔑语调炫耀。这一举动显然侵犯了李的隐私与名誉,也玷污了基本的性别尊重。然而在公共讨论里,施害者的名字迅速退居次要位置,舆论与校纪却奔向“女德”“国格”,好像女生的私密器官跟国旗同脉共生,必得齐升共降。。
什么是“国格”?如果它意味着一个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维护平等、文明与法治的能力,那么国格首先表现为对本国公民权利的保障。隐私权、名誉权与性自主权,恰恰是现代法治国家必须守护的权利。李欣蒔被偷拍传播,既是受害者,也是首要的被保护对象;她的国籍非但不能放大谴责,反倒强化国家有义务为其追责、伸张。如今校方却把“国格”当成审判大棒,对受害者再度羞辱,这种逻辑本身才真正贬损了国家的法治形象。
校纪条文“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,有损国格、校誉”像极了晚清条约里的“洋务恐惧症”——一切与外人相关的性与情感,都被想像成主权边界的渗漏。然而大学不是清末理藩院,学生亦非待价而沽的“殖民地资源”。恋爱、分手、激情、悔恨,本该属于最普通的私人领域;若没有强迫、未成年人、暴力,便不涉公共利益。把私域强行拉上国格,等同于宣布:国家在每一张床垫上都挂着巡查摄像头,每一次呻吟都必须配合国歌节拍。这不是维护尊严,而是把尊严低价甩卖。
支持者说,“她让中国女孩的国际形象受损”,仿佛全球外交官正排队围观一段偷录视频,然后调整对华政策。真要谈形象,最该切割的恰是Zeus的侮辱言论。校方若真重国格,当首先协助李同学提起跨国侵权诉讼,与司法机关合作追究Zeus散布淫秽视频、侮辱女性的法律责任;而不是拣最弱的环节示威,让“国格”成了惩罚女性的廉价工具。。
再看程序:公告公开李的全名,给即将求职、社交、生活的年轻人贴上永久性道德耻辱标签。这不仅违背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对敏感信息的处理要求,也违背教育部对学生处分应“教育为主、保护隐私”的指导原则。那些赞同“以儆效尤”的声音,实则是一种公共暴力的合唱:用舆论鞭笞女性肉身,以“民族”之名行“落井投石”之实,最终吞噬的恰是社会对个体边界的尊重。
有人辩称,“只要可能危害社会的事都不是私事”。可问题在于,究竟何为“危害”?一夜情本身没伤害任何无辜第三方;真正扩散恶劣影响的,是Zeus公开视频以及随后媒体、社交网络的炒作。如果说有害,那也是对女生、对女性群体造成的二次暴力。把受害者当作替罪羊,不仅逻辑倒错,还制造了寒蝉效应:任何恋爱都可能因舆论狂欢而成为“国家案件”。
值得玩味的是,“国格”在此被物化成一个可随时出入的男性器官——需要表忠时掏出来震慑,需要免责时塞回去装糊涂。当中国女子在奥运赛场夺金、在科研前沿摘桂冠时,“国格”会为她们高举旗帜;当同一群体陷入性别暴力与隐私侵犯时,“国格”却迅速隐退,任受害者在污言秽语里裸奔。这种双标使用,让“国格”沦为一次性政治避孕套:用完即弃,脆弱易破。
今天的争议因此不仅是性与道德之争,更是公域与私域分界的集体考卷。大学本应培养公民意识,教会学生尊重他人选择、守护个人权利,而非用陈旧的“贞节观”拥抱集体荣誉。真正的国格体现在是否尊重个体的尊严;真正的校誉源于是否保护学生免受伤害。在一个信息全球流动的时代,任何披着爱国外衣的隐私审判,都将在国际舆论场反噬自身。
事件走到今天,还有申辩期。李欣蒔可以也应该拿起法律武器,要求校方撤销处分、道歉并保护个人信息。公众舆论更应把焦点对准Zeus的违法行为和平台责任,而非继续用“民族情感”消费女性的身体。倘若国格必须通过惩罚受害者来维系,它就如同一根被过度使用、最终无法勃起的鸡鸡——看似威猛,实则萎软。
当私域被一次次政治化,公共理性就被一次次阉割。国格不是可以随时掏出的鸡鸡,而是内嵌在法治、公平与人权之中的深层制度自信。只有当国家敢于保护最脆弱的个体,敢于追究真正的施害者,而不是羞辱受害者,我们才谈得上真正的尊严。而对于大学而言,守护学生的合法权益,比急于在女生的私生活上贴国旗,更能为校园赢得体面的光亮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