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出零和困局
---解决俄乌冲突的战争与和平伦理
马四维
英国哲学家,阿伯丁大学哲学系名誉高级讲师奈杰尔·道尔(Nigel Dower),长期研究全球伦理、全球公民、发展与环境伦理,以及战争与和平伦理。他的“全球伦理”(global ethics)与“全球公民/世界公民”(global citizenship),他的在战争与和平伦理,主张“世界主义(cosmopolitanism)取向的和平化/和平主义”(cosmopolitan pacificism),强调将“和平”理解为积极建构的条件与制度,而不只是“没有战争”。奈杰尔·道尔的主张,有助于我们讨论俄乌冲突以及如何走出零和困局。
奈杰尔·道尔并不是在传统的国家利益框架里加几句道德箴言,而是从根本上把伦理讨论的出发点从国家挪回“人”,并据此重写我们理解战争、发展、环境与全球治理的语法。要理解奈杰尔·道尔(Nigel Dower)的战争与和平的伦理,要把他的主张放在“世界视角”里。
在用全球伦理框架讨论贫困、环境、联合国与全球治理等议题的著作《世界伦理:新的议程》(World Ethics: The New Agenda)中,奈杰尔·道尔先把国际关系中的主要伦理立场系统梳理,再一一对照贫困、环境、全球制度等问题如何被不同立场处理,最终指向一个核心命题:在全球相互依存成为事实之后,伦理的“适用范围”也必须从国内法、公民共同体,外扩到全人类与自然共同体,否则任何以国家为唯一主体的正当性叙述,都会在跨境影响的回路中自我失效。换句话说,他不是给国际政治“加德性”,而是把伦理的“适用对象”升级为全球尺度,从而要求我们用能跨越国界的理由来证明政策的正当性,这就是他所谓的“世界伦理”的起点。
奈杰尔·道尔的这套“世界伦理”的骨架,建立在几道彼此咬合的划分上:怀疑的现实主义、国家—国际主义与世界主义。怀疑的现实主义把国家安全与利益最大化视为常态,因此对跨国正义与普遍义务天然存疑;国际主义承认一定层面的国际规范,但仍把主权国家看成伦理的主要承受者;而世界主义则断言某些责任不受边界的限制,人的尊严与需求先于护照。当代政治的多数难题——气候账单、难民责任、疫病与药物可及性、跨国贸易链上的剥削与排放——都无法在单一国家伦理中闭合,因而在道尔那里只能用世界主义来重写。正是基于此,他在修订本里持续推动对贫困与环境的“全球视角”重述:如果一个国家的减排路径、矿产开发或武器贸易把成本外溢给他国或后代,那么以国内收益为唯一正当化依据就是不充分的伦理推理。
与“世界伦理”并行,奈杰尔·道尔用《全球公民权导论》(An Introduction to Global Citizenship)把“我们是否、何以是全球公民”说透。他把全球公民意识拆解为三重主张:伦理主张——我们对全人类负有不可回避的道德义务;存在主张——在事实层面我们确已共享一个相互依存的共同体;愿景主张——通过权利—义务的制度化与共同体的加固,人的前景可以被系统性改善。三重主张从“应该如此”“实际上如此”到“可以做到”,构成一条闭环:既不把全球公民当作纯情感口号,也不把它等同于取消民族国家,而是提示你在多层身份并存的现实中,怎样把“对陌生人的义务”嵌入制度。
这条线最终落在战争与和平问题上,奈杰尔·道尔在《战争与和平的伦理》(The Ethics of War and Peace: Cosmopolitan and Other Perspectives)系统比较现实主义、正义战争论、和平主义/和平化等主张。他给出一个既反对犬儒现实主义、又不陷入“绝对非暴力”的术语:“世界主义的和平化”(cosmopolitan pacificism)。这里的关键不是把“没有战争”当终极答案,而是把“建构和平的条件”当过程目标:缩减军备与军火贸易、优先配置资源给能够跨境降低人类受苦的公共品、强化国际法秩序中对个人的直接保护、把国家安全叙事中的“必要性”放进全球正义的比例原则里检视。和平化的“化”,意在强调持续的制度工程与行为节制,使得暴力在结构上不再“廉价可得”。这与传统“和平主义”(pacifism)的家族相似,但更重视制度供给与可执行性,因此在真实世界的冲突治理中可操作性更强。
把奈杰尔·道尔的思想安在今天的世界里,他提醒我们的第一件事,就是别把“普遍主义”当成某一文明的专利,而要把它理解为跨文化可被认领的最小—最大原则组合。最小原则,是不伤害与不侮辱人的尊严;最大原则,是在全球制度层面尽量扩大人的能力与机会集合。在他关于《地球宪章》与全球伦理的文章里,这套组合被具体化为四条并列的支柱:生态完整性、人权、公平发展与和平,缺一不可,彼此制衡。也就是说,任何以“发展”之名的破坏自然、以“安全”之名的剥夺权利、以“秩序”之名的排斥弱者,放到世界伦理的坐标系里,都只能是一种局部自利逻辑,而不是可复制的正当性。
文章写到这里,必须把镜头对准当下正在发生的俄乌战争。奈杰尔·道尔的世界主义并不会天真到“双方停手就好”,也不会抽象到“天下为公”的宣言,而是给出三层实操逻辑。第一层是正义战争传统中“自卫—比例—区分”的最低底线必须满足,但评估主体不能只剩交战国,还要引入全球公共性:当战争外溢的饥荒、能源价格、难民与环境损害成为全球公共风险时,任何扩大冲突烈度的行动,都要在全球比例原则下重新核算其正当性与代价。这迫使我们在关注战场的同时,也把“如何缩短战争的寿命、缩窄其波及面”的策略纳入伦理评价的核心。第二层是和平化的结构工程:除了制裁与军事援助的辩度,更关键的是如何在全球层面减少军火供给、增加人道通道与战后的信托重建机制——后者决定了暴力循环是否被结构性削弱。第三层是个人与共同体的主体性:世界主义不把人完全溶解在国家里,因而格外重视对战争罪、侵略罪的可追责路径,强调国际刑法对个体的直接管辖,以及对难民、伤病者的跨境保护义务。这三层合在一起,形成一种既不纵容侵略、又不把“胜利”神化为唯一伦理目标的现实路线图:在维护侵略受害方自卫权与阻止侵略既成事实的同时,持续压低战争的可持续性与发动战争的收益率,缩短战争与报复的回路,减少它对第三国与后代的沉没成本。
奈杰尔·道尔的意义,还在于他为“国际社会如何自我叙述”提供了一套更诚实的词汇表。比如,当我们说“国家安全”时,世界伦理会追问:你的安全是否以他人的不安全为代价?当我们说“主权平等”时,它会追问:在全球外部性巨大的政策领域,主权是否必须捆绑相应的跨境责任?当我们说“发展权”时,它会追问:发展是否被定义为扩大人的能力与机会,还是仅仅提高GDP的平均数?这些追问不是操行分数,而是让政治语汇恢复可验证性——把宏观目标拆回“可被测量的受苦减少、可被验证的能力提升”。这正是道尔在书中不断强调的做法:把规范争论锚在特定问题域下的对比评估,而不是在形容词上拉扯。
对今天的政策实践,奈杰尔·道尔的思想至少给出四条可执行的启发。第一,把全球公民从“态度”变成“制度”:在教育与公共财政上确立面向陌生人的义务原则,例如通过对跨境减贫、疫病基金、难民安置和气候适应的长期承诺,把同情心转化为预算与规则。第二,重估军备与军贸的机会成本:当军备竞赛吞噬用于寿命延长与风险缓释的资源时,政治人物必须对“谁因此没被医治、谁因此无学可上、谁因此暴露在灾害前线”作出公开说明——世界主义的和平化要求这成为民主问责的一部分。第三,强化国际法里“对人的直接保护”:推动具独立性的调查、起诉与赔偿机制,尽量减少“以国家名义”遮蔽个体的情形。第四,把环境与人权的交叉点当成全球正义的主战场:将“生态完整性—人权—公平发展—和平”联立,而不是相互抵消。
对中国与广义“全球南方”的读者而言,奈杰尔·道尔的价值在于提供了一个可参与、可争辩、可修订的普遍主义框架,而不是“要么全盘接受西方话语、要么彻底拒斥”的二元。世界伦理不是“谁的价值更高”,而是“谁愿意把受苦减少作为共同目标,并为此接受可被审计的责任分摊”。在这一点上,《世界伦理:新的议程》之所以经久不衰,正因为它不是一本宣教的小册子,而是把对立立场放到同一张桌上反复推演,要求每一种立场都用可以跨边界的理由,来解释自己对贫困、环境、战争与全球治理的处方。
读者或许会问,为什么我愿意为奈杰尔·道尔背书,答案很简单:奈杰尔·道尔把“把人当人”的底线变成跨国政策的可操作标准。他从不浪漫化世界秩序,也不诅咒现实政治,只是坚持每一项面向全球的决策,都要回答两个朴素问题:它是否在可量化的意义上减少了受苦?它是否在可验证的意义上扩大了人的能力?这两个问题,一方面要求我们在俄乌战争这样的高烈度冲突中,既尊重自卫与反侵略的正当性,又把缩短战争寿命与战后复建当作同等重要的伦理目标;另一方面,也要求我们把气候、贫困、疾病与难民的慢性痛点当作“和平工程”的组成部分。世界主义不是要你“爱所有人”,而是要你在制度上承认:陌生人的受苦与我有关,且这种“有关”必须在预算与规则里留下痕迹。道尔的贡献,在于提供了一套在现实政治中介入战争的各方都能落地的检查表。



